把摄像机连接至录像机或数码视频设备,即可复制记录。如果连接数码视频设备,您可以复制记录,而不会降低图像与声音的质量。
连接设备
①连接录像机
请参考在电视屏幕上播放( 83)。
②连接数码视频设备
使用选购件cv-150f(4 针- 4 针)或者cv-250f(4 针- 6 针)dv 连接线。
请参考数码视频设备的使用手册。

记录

1. 将power 转盘设置成vcr,放入已记录的磁带。
2. 已连接设备:放入空白的磁带,然后把设备设置为暂停记录模式。
3. 寻找所需复制的场景,并在该场景稍前处设置为暂停播放。
4. 播放磁带。
5. 已连接设备:当出现所要复制的场景时,即可开始记录。复制完成后即停止记录。
6. 停止播放。
1.当连接录像机时,编辑过的磁带质量会稍微低于母带。
2.当连接数码视频设备:
(1)如果没有图像出现,请重新连接dv 连接线,或关闭并重新开启摄像机。
(2)不保证所有配备dv 端子的数码视频设备能够正常操作。如果设备无法正常操作,请使用s- 视频或音频视频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