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循FCC之声明
1 fcc第15、22及24条
本装置符合fcc规则第15条。本pocket pc phone的操作必须接受下列条件管制:(1)本pocket pc phone不得产生有害干扰,及(2)本pocket pc phone必须接受任何接收到的干扰,包括可能造成非预期作用的干扰。
2 fcc id:nm8blueangel
3 本声明依据fcc第15.105条
本设备依据fcc规则第15条,经测试证明符合b级数位设备的限制。这些限制设计是为了在产品安装于住宅区时,对可能有害的干扰提供合理的保护。本设备会产生、使用并可能放射无线电频率能量,若未根据指示来安装及使用,则可能会对无线电通讯产生有害的干扰。但是,即使以特定方式安装,仍不保证不会产生干扰。若本设备会对无线电或电视的收讯造成有害干扰(可开启及关闭本设备来确定),建议使用者尝试下列方式来修正干扰:
1 改变或调整天线方向或位置。
2 增加本设备与接收设备之间的距离。
3 洽询经销商或有经验的无线电或电视技术人员的协助。
4 将本设备插在与接收设备不同的插座上。
5 rf (无线电波频率)暴露
针对sar的测试已依据fcc所指定的标准操作位置,话机依其经检定的最高功率水准在所有经测试的频带上传送。虽然sar已经最高检定功率水准测定,但话机的实际sar水准可能远低于最大值。这是因为话机的设计是多功率水准下操作,并且只使用连结网络所需的功率。通常,如果您愈靠近无线基地台的天线,所输出的功率就愈低。
在一个电话机型可以对大众销售之前,它必须接受fcc的测试及检定是否超过政府所采用的安全暴露值所规定的限制。每个机型的测试均在fcc所规定的姿态及位置执行(例如在耳朵处及配戴在身上)。(身上配戴的测量可能每个电话机型都不相同,取决于可用的配件及fcc的规定)。虽然不同话机及不同姿态所测量的sar水准可能不一样,但都符合政府对安全暴露值的规定。
针对身体配戴的操作,为保持符合fcc的rf暴露建议,只能使用经high tech computer, corp.认可的配件。在开启电源的情况下携带电话时,请使用high tech computer, corp.所供应或认可的专用携带盒、皮套或其它身体配戴之配件。
若使用未经high tech computer, corp.所认可的配件,可能违反fcc的rf暴露建议,应加以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