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使用变焦功能
1 在拍摄模式下,转动转点钮以选择希望的拍摄变焦比例。
变焦有10 个级别,最大可以将影像的一部分在原始尺寸的基础上放大4 倍。

2 按下快门按钮
以选择的变焦比例拍摄影像。
此功能并不是光学变焦;因此在放大时影像可能会粗糙。
使用自拍

2 按下快门按钮
自拍指示灯呈红色闪烁,并且发出哔声。将在大约10 秒后拍摄影像。
返回标准拍摄模式

选择闪光灯模式

每次按5 用控制键时,指示出现以下变化。

拍摄特写镜头(宏)
在放大诸如花卉或昆虫等小物体时使用宏摄录模式。您可以拍摄离镜头表面最近达10 厘米的目标的近距离特写。

2 按下快门按钮
返回标准拍摄模式

可能需用一定的时间来调整焦距。
在拍摄模式下检查最后拍摄的影像(快速查看)

1 关闭播放机后,不能显示最后拍摄的影像。
2 显示用连拍模式拍摄的最后一张影像。不能显示其它三张静止影像。
3 不能显示所拍摄的、设为封面影像的静止影像。
查看索引屏幕(九幅影像屏幕)

要显示下一个(上一个)索引屏幕,转动转点钮以移动蓝色边框。

放大静止影像的一部分
(播放变焦)
最多可以将影像放大到原有尺寸的4 倍。
1 在查看模式下,转动转点钮以选择希望的拍摄影像尺寸。
变焦有10 个级别,最大可以将影像的一部分在原始尺寸的基础上放大4 倍。

返回原始尺寸
按■/cancel。
当放大当前静止影像的一部分时,不能选择上一个或下一个静止影像。
连续播放静止影像(幻灯片放映)
可以按顺序播放拍摄的静止影像。
1 在查看模式下,按slide show。
开始放映幻灯片。在播放所有静止影像之后,幻灯片放映结束。
更改播放顺序
可以按随机顺序播放拍摄的静止影像。有关设置的详情,请参阅→ 第38 页。
停止操作
按■/cancel。
1 将显示您用播放机拍摄的光盘中的所有静止影像。不能选择要播放的文件夹和静止影像。
2 静止影像有3 秒钟左右的时间间隔显示。不能更改时间间隔设置。
3 幻灯片放映不能自动重复。
4 在幻灯片放映期间所显示的影像要比原始影像粗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