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摄像机连接录像机或数码视频设备(dvd录像机、另外一台数码摄像机等),即可复制摄像记录。如果连接数码视频设备,您可以复制摄像记录,而不会降低图像与声音的质量。
连接设备
①连接录像机
请参考在电视屏幕上播放。
②用dv端子连接一台dvd录像机或其他数码视频设备
请参考数码视频设备的使用者手册。

转录

1.放入已记录过的磁带。
2.已连接设备:放入空白磁带或光盘,然后把设备调协为暂停摄像模式。
3.寻找所需复制的场景,并在该场景稍前处设置为暂停播放。
4.播放磁带。
5.已连接设备:当出现所要复制的场景时,即可开始转录。复制完成后即停止转录。
6.停止播放。
1 建议使用家用电源为摄像机供电。
2 当连接录像机时,编辑过的磁带质量会稍微低于母带。
3 当用dv端子连接一台dvd录像机或其他数码视频设备时:
1.如果没有出现图像,请重新连接dv连接线,或关闭摄像机后重新开启。
2.不保证所有配备dv端子的数码视频设备能够正常操作。如果设备无法正常操作,请使用av端子。
3.在某些情况并根据所连接的数码设备,数据代码可能显示。改为使用av端子,以显示数据代码。
4.在某些情况下并根据所连接的数码设备,后来给录像所做配音可能不被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