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功能最多对100个数据进行统计,计算出所有数据的总和、平均值、样本标准差、总体标准差、数据项、平方和。
1)进入统计计算。
在此界面直接输入数据;000/000表示当前数据项及总项。[esc]键退出。

2)输入数据项。
输入数值,按[enter]键确认为一项;[左]或[删除]键删除当前输入的数字;[esc]键退出。

3)[f2]键修改数据。
[上下]键选择修改的数据项;[左]键删除选定数据项在输入行的末位数字;[删除]删除选定数据项的所有数字;[f3]键插入数据项;[f1]键计算统计结果;[esc]键退出修改状态。

4)在修改状态下,按[f3]键插入数据项。
[左]或[删除]键删除选定数据项在输入行的末位数字;[enter]键确认输入的数据;[esc]键退出修改状态。

5)退出修改状态。
[f1]键计算;[f2]键修改数值;[f3]键插入数值。[esc]键退出修改状态。

6)[f1]键计算统计结果。
[esc]键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