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多数屏幕上,默认情况下高亮显示一个项目,即一个按钮、一个列表条目或整个屏幕。高亮显示标识下一操作将对哪个项目有效。在任何屏幕上每次都只能高亮显示一个项目。使用5 向导航键将高亮显示从某个项目移动到其它屏幕。
提示
在高亮显示整个屏幕时,只有顶部和底部边框会出现亮光;而左右边框不会高亮显示。
提示
设备中的一些屏幕项目只能通过使用触控笔点击来激活,例如,输入区中的图标和日历的日视图左下角的视图图标。
高亮显示有三种形式,根据高亮显示的内容而变化:
各个应用程序可能包含一些特定于应用程序的元素,您也可使用5 向导航键高亮显示这些元素,例如,联系人中的快速连接图标。
蓝色显示用户界面中的项目如命令按钮、选择列表和箭头以此方式高亮显示。
反色类型(当文本显示在暗色背景上时) 以此方式高亮显示列表屏幕上的条目、网页或短信中的电话号码、电子邮件地址或web 链接。
闪烁的光标闪烁的光标表示可以从该处输入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