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传真信息
当传送或接收传真文档时,您可以将信息发送到另一方。此信息显示在另一台机器的显示屏上,并以报告形式打印。可发送以下信息。
您可以确认用户参数设置列表中已编入的设置。建议您编入或更改设置时打印并保留用户参数列表。请参见“参数列表”。
1 传真头
传真头以您发送的每个传真的标题打印。传真头中应含有您的姓名。
您可以编入传真头1或传真头2。当您使用目的地列表发送原稿时,您可以选择打印在另一方接收文件上的传真头。
您可以使用最多32个字母数字字符和符号注册“传真头”。
您可以使用字符、符号、数字和空格。
您可以使用选项下的[传真头打印] 设置是否打印传真头。请参见传真机参考的“传真头打印”。
2 本机名称
当您发送或接收传真时,本机名称发送到另一方。此名称应该含有您的姓名。
本机名称显示在另一台机器的显示屏上,并以报告形式打印。
只要其他机器的制造商相同并有本机名称功能,则可以使用本机名称。
您可以使用最多20个字母数字字符和符号注册“本机名称”。
3 本机传真号码(发件人的传真机号码)
发送传真时,发件人的本机传真号码发送到另一方。
接收的传真机号码显示在另一台机器的显示屏上,并以报告形式打印。
无论另一方机器的制造商为何,此功能均有效。
您可以使用最多20个数字、空格和“+”符号注册“本机传真号码”。
参考
传真机参考的“传真头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