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
打印接收的文档并转发到指定的最终接收者。例如,如果您正在访问另一台办公设备并要将文档发送到此办公设备,这很有用。
您也可以将一个“文件夹”指定为转发目的地。
1 若要使用此功能,则将接收设置下的转发设置为开(启用)。
2 您只能从编入通讯簿的目的地中选择最终接收者。您不能将编入的传送站指定为最终接收者。
传真号码、电子邮件地址、ip 传真目的地和文件夹可以设置为转发目的地。
即使“接收设置”中的“转发”选择为[ 开],如果此功能的转发目的地选择了[关],也仅仅打印不转发。
当您想根据发件人更改最终接收者时,“编入特定发送者”处指定发件人的最终接收者。不是从指定发件人处接收的文档发送到此功能中指定的目的地。
指定是否打印转发的文件。请参见“参数设置”(切换11,比特6)。
删除目的地列表中指定为转发目的地的目的地会导致转发目的地的设置被删除,因此必须重新注册。当目的地被更改时,文档传送到新的目的地。如果没有指定类型的目的地,则您可以设置作为替代目的地使用的目的地。请参见“参数设置”(切换32,比特0)。
您可以将此功能的操作编入一个快捷键。
如果您已经为转发指定了文件夹,则您可以指定用于转发的文件格式。请参见“参数设置”(切换21,比特3)。
参考
“ 常规设置”
“ 参数设置”
“ 接收设置”
“ 区别对待特定发送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