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删除的文件不可被恢复。
删除所选文件
1.按folder/index(文件夹/索引)键选择文件夹。
2.按erase(删除)键。

5.按erase(删除)键至少两秒钟,所选文件被删除。
随着文件被删除文件号会自动进行调整。(例如:从1,2,3个文件中删除了第2个文件,那么第3个文件就变成了第2个文件。)
删除所选文件夹中的所有文件
1.按erase(删除)键。

4.按erase(删除)键至少两秒钟,所选文件夹中所有文件被删除。
删除索引标记
1.按folder/index(文件夹/索引)键选择文件夹。
2.按erase(删除)键。

5.按erase(删除)键至少两秒钟,所选文件中的所有索引标记被删除。
如果您不想删除,按menu/stop(菜单/停止)键一次或两次。
1 只有可在本机播放的mp3/wma文件才可被删除。不可以删除其它格式的文件。
如果在可播放的文件夹中无mp3/wma文件,则无任何信息被删除。
2 如果语音文件夹(a,b,c或d)中存在并非在该文件夹中录制的文件,则语音文件夹不可被删除。
格式化(删除所有文件夹中的所有文件)
如果您从菜单中选择了格式化功能,那么本机的内存将被初始化,且所有文件将被删除。请只在您需要时使用格式化。如果有必要,请在pc机等设备上将您所录制的信息进行备份。

4.按menu/stop(菜单/停止)键两次退出菜单设置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