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PC机相连
推荐使用的pc环境

    支持的pc windows preinstalled pc

    支持的操作系统 windows xp professional

    windows xp home edition

    windows millennium edition(me)

    windows 2000 professional(sp3或sp4)

    usb端口 需要一个usb端口用于连接

    其它 需要扬声器或耳机

    需要声音播放功能

    1 在macintosh pc上的操作不受保证。

    2 不保证在以下环境中能正常工作:

    升级的windows环境

    windows 95,windows nt,windows 98,windows 98 se

    双启动windows环境

    3 视您的计算机的特定环境,在待机、挂机和其它模式下可能无法正确工作。如遇这种情形,请不要使用这些模式。

    4 不保证对所有的在推荐环境下的pc机都能正常工作。

    usb连接模式

    usb常规连接:该模式为通常被使用的模式,当要传输文件到pc机上或使用本机作为usb闪存记忆时设置该模式。(请参见相关内容)

    wma drm10连接:当传输受drm10保护的wma文件到本机时要设置为该模式。(请参见相关内容)

    1 当传输非drm10保护的文件时,设置为“usb常规连接”并传输。

    2 当使用“wma drm10连接”时,在windows xp sp2环境下必须安装windows media player10。

    将本机与您的pc机相连

    usb端子可直接与您的pc机相连。打开usb端子保护盖,按照端子方向连接。

    用力过大会损坏端子。根据需要,可选用usb连接线(随本机提供)连接。

   

    1 请勿使用usb集线器或usb延长线(操作不受保证)。仅使用随机提供的usb连接线进行连接。

    2 当您首次将本机与pc机相连时,可能有时不会被认作是可移动磁盘。如遇这种情形,断开本机再重新连接。

    3 当本机连至pc机时,其操作无需使用电池。

    选择windows所执行的操作

    下列描述是针对“usb常规连接”的。

    与pc机相连后,将出现下面的屏幕(仅对windows xp系统)。

    对windows me/2000,无需此操作。

    此屏幕截图基于windows xp系统。

   

    调整您的设置,以便与您的pc环境相匹配。

    在本说明书中,选择的是[不执行操作],点选的是[始终执行选择的操作],点击的是[确定],至此完成了与pc的连接。

    当本机与pc机相连时,其显示屏将显示如下,且所有操作键都不会起作用。

   

    将本机与pc机断开连接之前,务必按照下页的步骤操作,不要在传输数据时断开连接。

    与pc机断开连接

    断开连接之前,确保没有数据在传输。

    按照以下步骤断开连接。(此屏幕截图基于windows xp系统。)

    不同的操作系统下屏幕显示可能有所不同。

    1.右键单击windows屏幕右下角的任务栏图标。

   

    如果该图标不显示,请参阅windows帮助。

    2.点击显示的[安全删除硬件]。

   

    3.选择[usb mass storage device](usb大容量存储设备)并点击[停止]。

   

    4.确认[sanyo ic recorder usb device](三洋ic录音笔usb设备)在清单中,选择[usb mass storage device](usb大容量存储设备)并点击[确定]。

   

    5.断开本机与pc机的连接。

    通过explorer(资源管理器)显示

    启动explorer(资源管理器)

    要使用与本说明书相同的explorer(资源管理器)屏幕,请按如下所述启动windows xp explorer(资源管理器)。

    由于操作系统版本和制造商的不同,您的pc机上的屏幕显示可能不一定与本说明书中所显示的屏幕完全对应。

    点击[开始],然后右键单击[我的电脑]并从弹出的菜单上选择[资源管理器]。

   

    explorer(资源管理器)将启动。

    可移动磁盘显示

    当本机与您的pc机相连时,一个可移动磁盘的图标将在windows中“我的电脑”中出现。

   

    如果出现“digital voice recorder to usb2”,将“电脑连接”设置为“usb常规连接”(请参见相关内容)并连接到pc机。

    [voice]文件夹

    本机所录制的文件存储在该文件夹中。

    1 在a文件夹下录制的文件存储在voice文件夹中的a文件夹中,文件名为“ic_a_xxx(文件名).mp3”或“ic_a_xxx(文件名).wav”。

    2 同样适用于b,c,和d文件夹。

    3 a,b,c,和d文件夹可分别容纳最多99个文件

    4 voice(语音)文件夹中只有符合从a文件夹到d文件名规则设置的文件才可播放。

    例如:b文件夹中的ic_b_001.mp3如果移到a文件夹中将不能播放。同样,改变文件名将使该文件无法在本机上播放。

    [music]文件夹

    从您的pc机上传输过来的文件保存在该文件夹中。

    1 被传输的文件的文件名没有规定的格式,但必须是mp3或wma文件。

    2 如果在music文件夹中添加了文件,则播放顺序会改变。在music文件夹中直接生成的文件夹也是如此。

    3 您可以在music文件夹中生成一个文件夹,并将文件移到该文件夹中。(在music文件夹中直接生成一个文件夹。)

    [data]文件夹

    该文件夹可作为一个可移动磁盘保存数据文件(excel:word,等)。

    [alarm]文件夹

    当闹铃音被保存在该文件夹中时,可播放mp3/wma(除drm内容外)文件。

    1 如果alarm(闹钟)文件夹中没有文件,闹铃会鸣响。

    2 只可播放一个文件。

    [line]文件夹

    从外部装置录制的文件储存在该文件夹中。

    1 在line(外线录音)文件夹下录制的文件以文件名“ic_l_xxx(文件名).mp3”被保存。

    2 line(外线录音)文件夹最多能储存199个文件。

    3 在line(外线录音)文件夹中只有符合文件名规则的文件才可被播放。

    利用explorer(资源管理器)复制数据

    启动资源管理器(请参见相关内容)。

    (1)将文件复制到本机

    选择想要复制的mp3/wma(除受drm保护外)文件,并将它们拖放到可移动磁盘的music文件夹中。

    务必将文件放在可移动磁盘的music文件夹中。

   

    (2)将文件复制到pc机

    选择可移动磁盘music文件夹中想要复制的mp3/wma文件,井将它们拖放到pc机上您选择好的文件夹中。

    利用media player(媒体播放器)传输数据

    如果您安装了windows media player(windows媒体播放器),您可以将wma文件传输到本机并播放。请参阅windows media player(windows媒体播放器)在线帮助。

    1 由于操作系统版本和制造商的不同,您的pc机上显示的屏幕可能不一定与本说明书中所示的屏幕完全对应。

    2 请访问网站http://www.microsoft.com/windows/windowsmedia/cn/mp10/下载windows media player(windows媒体播放器)。

    3 当您要传输受drm10保护的wma文件到本机时,请将usb模式设置为“wma drm10连接”。(请参见相关内容)

    安装完成后,选择[开始]菜单][所有程序]][windows媒体播放器],开始运行该程序。

   

    1.点击[同步]。

    2.从右手边[设备中的项目]下拉菜单中的底部选择[可移动磁盘](设置为“usb常规连接”),或[数码录音](设置为“wma drm10连接”)。

    3.在您想要传输到本机的密乐文件前面打勾。

    4.点击[开始同步]键。

    当[状态]从[复制]变为[完成]时,传输完成。

   

    重要注示:

    传输数据期间请勿将本机与您的pc机断开连接。

    翻录cd(将cd的音乐文件以wma文件格式向您的pc机传输)时请注意在翻录cd之前,务必用windows media player(windows媒体播放器)按照如下所述取消版权保护。

    1.启动windows media player(windows媒体播放器)。

   

    3.打开标签中的[翻录音乐]。

    确认[对音乐进行复制保护]一栏没有打勾。

   

    4.点击[确定]。

    1)某些mp3/wma文件可能无法在本机上播放。

    2)根据版权保护法的规定,您传输的任何mp3或wma文件如果并非用于个人欣赏的目的,那么未经版权所有者的许可不得使用。

    制定播放顺序(播放列表)

    可以指定音乐的播放顺序。

    在您的pc机上建立一个播放列表,并将其传输到本机上,您就可以以列表的顺序播放您的音乐了。

    可以传输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文件列表到本机上。

    1.用您pc机的文本应用软件(如notepad记事本)建立一个象下面这样的播放列表。

    将播放列表命名为“xxx(文件名).m3u”。

   

    2.利用explorer(资源管理器),将该文件传输到本机中的music文件夹。

    1)在播放列表中输入路径名和音乐文件名。(文件名不得超过200个字符。)

    2)语音数据的顺序不可改变。

    3)本机与m3u文件兼容。

    4)某些文件格式不可指定播放顺序。

    选择播放列表:

    1.按folder/index(文件夹/索引)键选择m(音乐)文件夹。

   

    1)在停止模式下,按folder/index(文件夹/索引)键取消文件列表播放。

    2)只有music(音乐)文件夹中的文件可以按播放列表顺序播放。

    播放所建文件夹中的音乐文件

    向本机传输文件时,可在music(音乐)文件夹中建立一个文件夹,并将文件复制到该文件夹中。

    可以建立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文件夹。

    可直接在music(音乐)文件夹中建立文件夹。

    选择文件夹:

    1.按folder/index(文件夹/索引)键选择m(音乐)文件夹。

   

    1)在停止模式下,按folder/index(文件夹/索引)键取消文件夹播放。

    2)本机只能播放在music(音乐)文件夹下两层文件夹中的文件。

    格式化本机的数据

    请始终用本机自身格式化数据。(请参见相关内容)

    用pc机对本机进行格式化可能使本机无法正常录音。如果您不小心用pc机进行了格式化,请用本机再重新格式化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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