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信息
为了安全、有效地使用您的手机,请您在使用前阅读以下信息。

    射频能的泄露

    您的手机是一个低功率的无线发射机和接收机,它在使用中接收并发送射频信号。当您使用手机进行通信时,处理通话的系统控制您的手机发射的功率电平。

    该摩托罗拉移动电话的设计符合您所在国家的有关射频能泄露的本地规定。

    使用手机时的注意事项

    为了保证手机发挥最佳功能以及射频能的泄露符合相关标准,请遵守以下要求。

    天线注意事项

    如果您的手机有外置天线,请仅使用原配的或经摩托罗拉认可的天线。未经认可的天线、经改装或增添了附件的天线可能会损坏手机。

    通话期间请勿触摸天线。触摸天线会影响通话质量并使手机的功率高出正常使用所需的功率。此外,使用未经认可的天线可能会违反您所在国家的规定。

    使用颈部挂绳的注意事项

    如果您使用颈部挂绳,在拨打电话时,应将手机放在耳边正常的使用位置或保证手机和天线距离身体至少2.5 厘米(1 英寸)。

    起搏器的使用者使用颈部挂绳时,为了避免干扰起搏器,先进医疗技术协会建议您应将手机与起搏器保持至少20 厘米(8英寸)的距离。

    手机使用方法

    拨出或接听电话时,按照使用有线电话的方式手握手机,然后直接对着话筒讲话。

    交流充电器的使用

    请将交流电充电器连接到与产品标志相同的指定电源中。确保电线位置的正确,不会受到损坏或压力以延长充电器的使用寿命。为减少触电的危险,请在清洁充电器前,将其从电源处拔下。充电器禁止在室外或潮湿环境中使用。切勿更换充电器的电线和插头。

    随身携带时的注意事项

    为符合射频泄露规定,如果您随身携带手机,请将手机装入摩托罗拉提供或认可的腰夹、机座、皮套或机套中。使用非摩托罗拉认可的配件可能会导致超出射频泄露规定的上限。如果您没有使用这些由摩托罗拉认可或提供的随身携带的专用配件,而且没有将手机放置于正常使用位置,请您在使用手机时,确保将手机与身体的距离保持至少2.5 厘米(1 英寸)。

    使用资料功能时的注意事项

    当您使用手机资料功能时(无论是否借助数据线),请将手机与身体的距离保持至少2.5 厘米(1 英寸)。

    摩托罗拉认可配件

    使用未经摩托罗拉认可的配件(包括但不限于电池和天线)将使您的手机超出射频泄露规定的上限。欲查看摩托罗拉认可配件列表,请访问网站:www.motorola.com.cn

    射频干扰/兼容性

    1、如果没有妥善的屏蔽设计,或未充分进行射频兼容性配置,几乎所有的电子设备都易受到射频干扰。有些情况下,您的手机会导致干扰。

    2、本款手机的设计符合fcc 准则中第15 条中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受到以下两个条件的影响:

    (1) 本款手机不会导致有害干扰。

    (2) 本款手机必须能够接受所受到的干扰,包括有可能导致错误操作的干扰。

    公共场所

    请您在贴有通知的场所按规定关闭手机。

    这些场所包括医院或休养院等医疗场所可能正在使用对外部射频信号敏感的设备。

    飞机

    登机前,请按规定关闭您的手机。若使用手机,请遵照机组人员的指示。

    医用设备

    起搏器

    起搏器厂商建议手机与起搏器之间至少保持20 厘米(8 英寸)的距离。

    起搏器使用者

    1、当手机打开时,始终保持手机与起搏器之间的距离大于20 厘米(8 英寸)。

    2、请勿将手机放在上衣口袋内。

    3、请在起搏器的另一侧使用手机,以减少潜在干扰。

    4、如果您怀疑可能发生了干扰,请立即关闭手机。

    助听器

    一些数字手机可能会对某些助听器产生干扰。如果出现了这类干扰,则需要您与该助听器制造商联系,以寻求解决办法。

    其他医用设备

    如果您还使用其他个人医用设备,请向这些设备的制造商咨询,确定其是否能够充分屏蔽周围的射频信号。您也可以向医生咨询有关信息。

    驾驶时手机使用注意事项

    请严格遵守您开车所在地有关使用移动电话的法律法规。

    如果您在驾驶时使用手机,请遵守以下规则:

    1、集中精力驾驶,注意道路情况。

    2、如果手机具有免提功能,请使用免提方式通话。

    3、如果驾驶条件不好,请将车停在路边后,再拨打或接听电话。

    驾驶最佳范例可访问摩托罗拉网站:

    www.motorola.com/callsmart

    警告事项

    装有安全气囊的车辆

    请不要将手机放在安全气囊上方或安全气囊展开后能够触及的区域内。安全气囊膨胀时,会产生很强的外力。如果将手机放在安全气囊展开能够触及的区域内,安全气囊膨胀时,手机可能受到强大的外力推动而对车主造成严重伤害。

    可能会引起爆炸的地方

    在进入因潜在因素而容易发生爆炸的地区之前,请关闭您的手机,除非您的手机是为在这种地区使用而特别设计的类型,并被认证为“本质安全防爆”。在这些地方,请不要取出、安装电池或给电池充电。因为在这些可能发生爆炸的环境中,火花可能引起爆炸或火灾,造成人身伤害甚至死亡。

    上述可能引起爆炸的地方包括:燃料区(如船的甲板下面、燃料或化工制品运输及存储设施),空气中含有化学物质或微粒(如颗粒、灰尘或金属粉末)的地方。有爆炸危险的地方通常设有标志,但并不是所有的地方都有这类标志。

    产品损坏注意事项

    如果手机或电池浸水,撞坏,或摔坏,请停止使用,并及时送到摩托罗拉指定维修中心进行修理。不要使用微波炉等外部加热设备对其进行干燥处理。

    爆破区

    为了避免干扰爆破作业,在爆破区的电雷管附近或贴有“关掉您的移动电话”的地方请关闭手机。如果有其他类似的标语或指示,也请您遵守。

    儿童

    切勿让儿童玩弄手机或其配件。儿童的不当操作可能会损坏手机或配件并可能会造成对自己或他人的伤害。同时,手机可拆卸的部分,如sim 卡、电池等可能被儿童吞咽而造成危险。

    玻璃部件

    手机设备的某些部分采用玻璃原料制作。

    如果手机碰撞硬物或受到外界的强烈撞击,玻璃部分可能破碎。如果出现这样的情况,请不要触摸或试图拆除该部分。停止使用手机,并及时送到指定维修中心进行修理。

    电池

   

    如果珠宝、钥匙或珠串之类的导体与电池暴露在外的电极接触,就有可能造成财产损失和/或人身伤害,如烧伤。这些导体可能会使电池短路,并变得相当热。请妥善放置已充电的电池,尤其注意放在您的衣袋、钱夹或其他装有金属物的包中的电池。请仅使用摩托罗拉原装电池及充电器。

    您的电池或手机可能包含如下定义的符号:

   

   

    专业人士维修

    如手机出现问题,应到指定维修点请专业人士维修,切勿自行拆卸手机以免损坏手机或造成危险。

    癫痫病发作/眩晕

    有些人在闪烁的灯光下(如看电视或玩电子游戏时),可能易于发作癫痫病或眩晕。

    即使是过去从来没有发作过癫痫病或眩晕的人,也有可能发作。

    如果您有过癫痫病或眩晕发作病史或如果您的家族中有发作历史,则当您在手机上玩游戏或使用闪灯功能时(不是所有产品都具备闪灯功能),请先向医生进行咨询。

    父母应监管其子女使用手机中的电子游戏或其他与闪灯相关的功能。如果出现下列症状:痉挛、眼部或肌肉抽搐、失去知觉、无意识动作或丧失方向感,应停止使用,并向医生进行咨询。

    为了降低出现这些症状的可能性,请采取以下安全预防措施:

    1、如果您感觉疲倦或需要睡眠时,不要使用闪灯功能。

    2、每小时至少休息15 分钟。

    3、在开灯的房间中玩电子游戏。

    4、应尽量远离屏幕。

    耳机音量注意事项

   

    当您使用耳机收听音乐或通话时,将听筒音量调至最大可能会损伤您的听力。

    重复性动作伤害

    当您在手机上玩游戏时,可能偶尔会感觉到手部、臂部、肩膀、颈部或身体其他部位出现不适。请遵循以下指示以避免腱炎、腕管综合症或其他肌肉骨胳失调:

    1、玩游戏时每小时至少休息15 分钟。

    2、如果玩游戏时您的手部、腕部或臂部开始疲劳或疼痛,请停止并在下次开始玩游戏之前休息几小时。

    3、如果在玩游戏过程中或之后您持续出现手部、腕部或臂部疼痛,停止玩游戏并去看医生。

    关心环保,再生利用

   

    如果您在摩托罗拉的产品上看到此标识,请不要将该产品与生活垃圾一同丢弃。

    摩托罗拉手机和配件的再生利用

    请不要将手机或电子配件,比如充电器或耳机同生活垃圾一同丢弃。某些国家或地区建立有专门的回收系统处理电子产品和电子废品。详情请与当地有关部门联系。如果该地区没有专门的回收系统,请您将不要的手机或电子配件返还到当地摩托罗拉认可的服务中心。

    以下声明表与标识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声明表与标识中所列内容适用于本电子信息产品。

   

    以下2种标识表示本产品可再生利用,数字表示上述电子信息产品的环境友好使用期限。

   

    ※ 如本手册中所述内容与您的手机不符,请以手机为准。

    motorola

    拥有对本手册的最终解释权。

    motorola

    保留修改技术规则而不事先通知的权利。

    motorola

    保留修改本手册的权利,恕不另行通知。

    制造商保留在未事先通知的情况下对技术产品规格进行修改的权利。

    european union directives conformance statement

   

    hereby, motorola declares that this product is in compliance with

    1、the essential requirements and other relevant provisions of direclive 1999/5/ec

    2、all other refevant eu directives

   

    the above gives an example of a typical product approval number.

    you can view your product's declaration of conformity(doc)to directive 1999/5/ec(the r & tte directive)at www.motorola.com/rtte-to find your doc, enter the product approval number from your product's label in the "search"bar on the web site.

    此处所显示编码(imei,type)仅用作示例,对应的真实内容应以您的手机为准。

    fcc 声明

    摩托罗拉未允许用户对本设备进行任何修改或改装。任何修改或改装均可能导致用户丧失操作本设备的授权。请参阅「47

    cfr sec.15.21」。本设备符合fcc 条款第15 部分的规定。设备操作限于以下两个条件:(1)本设备不产生有害干扰,且(2)本设备必须接受任何所接收的干扰,包括有可能导致意外操作的干扰。请参阅「47cfr sec.15.19(3)」。若您的移动设备或配件配有usb 接口,或可以连接计算机用来传送资料,则其被归为b 级设备,以下声明适用:

    本设备已通过测试,且符合fcc 条款第15 部分中关于b 级数码设备的规定。此规定主要目的是为确保设备在住宅区域中操作时,能提供合理的保护并对抗有害干扰。本设备会产生、使用并放射无线射频能量,若未根据本手册指示方法安装和使用,可能会对无线通讯造成有害干扰,但是在特定环境下安装此设备时,无法保证不会带来任何干扰。若确认本设备对无线电波或电视接收产生有害干扰,您可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方式改善干扰情况:

    1、重新调整接收天线的方向。

    2、增大设备和接收器之间的距离。

    3、将本设备连接插头插入与接收器不同的电源插座上。

    4、联系服务供应商或富有经验的无线电/电视技术人员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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