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修
浦科特株式会社对本公司产品从购入之日起1 年,仅限于本机在正常状态下的使用时,我们对产品实行保修制度。在这里设定的保修期间内如被认定是产品不良的,我们保证进行修理或者交换(修理或交换由本公司决定)。
以下情形不属保修对象
1 因用户处理、操作不当造成的故障。
2 用户自行进行了改造、修理时。
3 将本机与本机规格不符的机器连接而造成的故障。
4 部件消耗时。(激光头等)
5 因本机以外机器而造成的本机故障。
6 在本公司指定以外场所进行了修理后的。
7 从本机拆卸下的部品的修理。
8 面板等、产品外观损伤。
9 雷击、洪水、台风、地震、火灾、盐害、其它的不可抗力造成的故障及损伤。
10 不能出示保修卡的场合。
11 保修卡上无购入年月日、无销售商名称记载及不能提示相应证明资料、保修卡被涂改的场合。因落下等过大冲击造成的破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