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的名称及含量

○:表示该有毒有害物质在部件所有均质材料中的含量均在sj/t11363-2006标准规定的限量要求以下。
×:表示该有毒有害物质至少在该部件的某一均质材料中的含量超出sj/t11363-2006标准规定的限量要求。
(本产品符合欧盟rohs环保要求;目前国际上尚无成熟的技术可以替代或减少电子陶瓷、光学玻璃、钢及铜合金内的铅含量)

该环保使用期限指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手机(不含电池)及其附件产品中含有的有害物质或元素不会发生外泄或突变,电子信息产品用户使用该电子信息产品不会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或对其人身、财产造成严重损害的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