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对需要保存的文本信息以文件的形式进行保存;对保存的文件可进行编辑重新保存;对不需要再保存的文件进行删除。建议文件大小小于30k。
进入记事本,按【f1】可新建记事文件

编辑过程中,按【中英】可切换中/英文输入,按【输入法】可切换英文大小写及各种中文输入法(若之前已有记录,则按【f1】直接插入新记录)

编辑完毕后按【ctrl】+【q】退出编辑出现“是否保存该文件”提示框,按【y】选择保存,(按【n】取消保存)

按【y】选择保存出现保存提示框,输入档案名后按【ctrl】+【o】保存建好的文件

在记事目录界面下,按【f1】建立新文件;按【f2】则对选定的文件进行删除操作;按【f4】对选定的文件进行编辑;按【ctrl】+【s】则退出当前的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