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对需要保存的文本信息以文件的形式进行保存;对保存的文件可进行编辑重新保存;对不需要再保存的文件进行删除。建议文件大小小于30k。
进入记事本,按【f1】可新建记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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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完毕后按【退出】退出编辑出现“是否保存该文件”提示框,按【y】选择保存,(按【n】取消保存)

按【y】选择保存出现保存提示框

在记事目录界面下,按【f1】建立新文件;按【f2】则对选定的文件进行删除操作;按【f4】对选定的文件进行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