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① av 端子
将stv-250n 立体声视频连接线连接至摄像机时,内置扬声器将被静音。
② dv 端子
检查端子的类型和朝向,以确保正确连接dv 连接线。
使用选购的cv-150f (4 针对4 针)或cv-250f (4 针对6 针)dv 连接线。

安装铁氧体磁心
将stv-250n 立体声视频电缆连接到摄像机之前,请先安装铁氧体磁心。
将铁氧体磁心安装到stv-250n 立体声视频电缆插头末端(要连接到摄像机的插头)10cm 的电缆处。
将电缆穿过磁心的中心并围着磁心缠绕一圈,然后合上部件直到咔哒一声关闭为止。

连接图
连接时,关闭所有设备的电源,并参阅所连接设备的使用说明书。

在电视上播放
根据连接的电视机和所用连接的类型而定,播放的图像质量会有所不同。

连接前,根据将与摄像机连接的电视机选择[ 电视类型] 设置。
连接
遵循连接图中显示的连接图之一,连接摄像机和电视机。
播放
1 开启摄像机及所连电视机或录像机的电源。
电视机上: 选择为连接摄像机的相同视频输入端子。
录像机上: 将输入选择器设置为外部视频输入( 通常标记为线路输入)。
2 开始播放视频图像或静止图像。
1 请在连接之前关闭所有设备。
2 建议使用小型电源转接器为摄像机供电。
将您的记录复制到外部视频记录设备可通过将摄像机连接至录像机或数码视频设备复制您的记录。使用dv 端子转录至数码视频录像机时,复制的记录基本上没有任何视频和声音质量的损失。

连接
使用连接类型 1 或 3 将摄像机连接至录像机或其他模拟设备,或使用连接类型 2 将摄像机连接至dvd 录像机或其他数码摄像设备(如连接图中所示)。
转录
1 本摄像机: 放入已录制的磁带。
2 已连接设备:放入空白磁带或光盘,然后把设备设置为暂停摄像模式。
3 本摄像机:寻找所需复制的场景,并在该场景稍前处设置为暂停播放。
4 本摄像机:继续播放视频图像。
使用模拟连接时,可在副本中同时包含原始记录的日期/ 时间。
5 已连接设备:当出现所要复制的场景时,即可开始转录。复制完成后即停止转录。
6 本摄像机:停止播放。
1 建议使用小型电源转接器为摄像机供电。
2 使用模拟连接- 连接类型 1 或 3 -转录至录像机时,所编辑磁带的质量会比原来低。
3 使用dv 端子- 连接类型 2 - 转录至数码视频录像机时:
如果未显示图像,则断开dv 连接线并稍后重新连接好,或者关闭摄像机再将其重新打开。
不保证所有配备dv端子的数码设备能够正常操作。如果设备无法正常操作,请使用av 端子。
md 265 数码视频转录
您可以从其他数码设备将视频转录到摄像机的磁带上。

连接
使用数码连接- 连接类型 2 -(如连接图中所示),将摄像机连接至视频输入源。
转录

1 在摄像机内装入空白磁带,并在所连接的设备内装入已记录的(源)磁带或光盘。
2 将摄像机设置为暂停摄像模式。

3 已连接设备:开始播放。
在暂停摄像模式及在摄像期间,可以在摄像机的屏幕上查看图像。

7 已连接设备:停止播放。
1 空白部分会被转录为异常的图像。
2 如果未显示图像,则断开dv 连接线并稍后重新连接好,或者关闭摄像机再将其重新打开。
3 在有外部设备连接到dv 端子的情况下,不要向摄像机的usb 端子上连接任何设备。

建议使用小型电源转接器为摄像机供电。
有关版权
版权注意事项
某些预先录制的磁带,影片及其他内容,以及一些电视节目都具有版权保护。未经授权录制这些内容可能违反版权保护法。
版权信号
播放时:如果您尝试播放的磁带包含保护软件的版权控制信号,“版权保护重放限制”会出现几秒,然后摄像机会出现蓝色的空白画面。您无法播放磁带的内容。
摄像时: 如果您尝试由软件转录,而软件包含保护的版权控制信号,显示屏会出现“版权保护复制限制”。您无法转录该软件的内容。
您无法使用本摄像机把版权保护信号转录到磁带上。
音频配音
您可以使用内置麦克风为记录添加声音。

1 找到要开始配音的点。
在定位起点前,还可在所需的配音结束点处设置调零记忆功能。摄像机到达该点后会自动停止音频配音。

1 如果磁带上有空白部分、以lp 模式或[ 16bit ] 音频录制的部分,则音频配音会停止。
2 将音频配音到非此摄像机所记录的磁带,或同一场景的音频配音次数超过3 次后,配音声音的质量不会太好。
可将摄像机连接到电视以在电视屏幕上查看图像,并通过连接到电视的耳机来收听声音。
选择播放音轨
在播放已进行音频配音的磁带时,可选择要播放的音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