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从按下func. 钮(func. c)后所打开的菜单中调节摄像机的多项功能。关于可用菜单选项及设置的详细说明,请参考菜单选项列表。
选择func. 菜单选项

1 按下func.。
2 在左侧栏内选择(▲▼)要更改的功能图标。
不可用的菜单项将显示灰色。

4 按下func.保存设置并关闭菜单。
可随时按func.关闭菜单。
从设置菜单中选择选项

1 按下func.。
在索引屏幕(video 模式)和静止图像索引屏幕中,设置菜单将打开跳至步骤3。

所选菜单的标题出现在屏幕顶部,其下为设置表。

橙色的选择条表示当前所选的菜单设置。不可用的项目以黑色显示。

6 按下func.。
可随时按func.关闭菜单。
本说明书中菜单选择的简化

对于菜单(func.) 中的选择,简化形式将始终显示初始默认值。在记录模式下,首次打开菜单时,图标将显示于左侧栏上。如果设置更改,将显示当前所选选项的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