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shiba Corporation
使用手机之前,请详阅本授权合约。若贵用户开始使用手机所随附之软件,即表示贵用户接受本授权合约之条款。若贵用户拒绝或不同意本使用者授权合约中的条款,则请勿尝试存取或使用随附之软件。
使用者授权合约
本使用者授权合约( 以下称「授权合约」) 系一份由贵用户( 使用者) 与toshiba corporation( 以下称「toshiba」) 就安装于toshiba 3g 手机( 以下称「手机」) 中之具有著作权的软件所成立之合法协议。
使用安装于「手机」内的任何软件与相关文件( 以下称「软件」) 即表示贵用户已接受本「授权合约」之条款。除非「手机」内之「软件」其供货商另有其它条款,在该情况下,则适用该额外或不相同的条款。若贵用户不同意本「授权合约」之条款,请勿使用「软件」。
1. 使用权之授予。toshiba 兹授予贵用户个人、不可转让、非专属之权利,得在合于本「授权合约」规定下使用「软件」。除本「授权合约」所明文规定者外,贵用户不得修改、改造、翻译、租赁、复制、供应「软件」,或转让、让渡「软件」之全部或部分,或此处所授予之任何权利予第三方,亦不得移除「软件」之专利声明、卷标或标志。此外,贵用户同意不会建立「软件」之衍生著作。
2. 著作权。「软件」系经授权使用,而非贩卖卖断。贵用户认知「软件」之智能财产权并未转让且不会转让予贵用户。贵用户更进一步认知「软件」之权利与完整所有权仍为toshiba、toshiba 之附属机构及/ 或其供货商的专属财产,除本「授权合约」所明文规定者外,贵用户未获得「软件」之任何权利。贵用户得保有一份「软件」备份拷贝,惟其仅限于合法用途。「软件」之所有拷贝必须保有与「软件」相同之专利声明,并同样受本「授权合约」之约束。本「授权合约」中一切未经明示授予之权利,均保留为toshiba、toshiba 之附属机构及/ 或其供货商所有。
3. 还原工程。贵用户同意不会试图对「软件」之全部或部分进行还原工程、解编、修改、翻译或反向组译,若贵用户为商业组织,亦将竭力防止组织内之员工、临时员工或承揽人进行上述之行为,除非该等行为系依准据法强制规定而不可排除,或系根据准据法而为之。任何未能遵守上述或本「授权合约」之任何其它条款与条件的行为,将导致本「授权合约」自动终止,toshiba 亦将撤回此处所授予之权利。
4. 有限瑕疵担保。只有在「手机」的保证期限内,toshiba、toshiba 之附属机构、供货商或授权之维修公司愿意维修或替换瑕疵的「软件」,方式由toshiba 自行决定,若此瑕疵起因于toshiba 无法合理控制之行为或范围,则不受此限。除本「授权合约」中所规定之外:(a)toshiba、toshiba 之附属机构及其供货商声明不提供任何明示或默示之瑕疵担保、条件或条款,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之任何瑕疵担保、条件或条款:质量满意度、适售性、适合某特定用途或未侵犯第三方权利;以及(b) 任何因「软件」之质量与效能所产生之一切风险,应完全由 贵用户自行承担。贵用户接受本「软件」可能未能符合需求,本公司不保证「软件」不会中断或完全没有错误。
5. 赔偿责任之限制。在准据法所允许之最大范围内,toshiba、toshiba 之附属机构或其供货商对于贵用户所发生之任何下列损害,均不负任何责任:(a) 业务或利润损失、营业中断、业务资料损失;或(b) 基于下列原因所产生之任何类型的衍生性、特殊性、附随性或间接性损害,不论上述损害系导因合约、侵权行为或其它原因:(i) 「软件」之使用或无法使用,即使toshiba、toshiba 之附属机构或其供货商已获知该等损害之可能性;或(ii) 第三方所提出的任何索赔。承前所述,toshiba 依本「授权合约」所应负之责任,在适用情况下,应以不超过「软件」购买价格为限。上述免责声明与限制并未排除及限制(a) 因过失而导致人员死亡或人身伤害;或(b) 准据法规定不得排除或设限之任何法律权利或责任。贵用户于产品中输入之所有数据,例如姓名、地址、电话号码、图片、铃声等等,在将产品送交保固服务之前应制作一份拷贝并妥善保管,因为这些数据在维修过程中可能会被删除。
6. 准据法。本「授权合约」系以英格兰及韦尔斯之法律为准据法。任何与本「授权合约」相关之诉讼,皆应在英国所辖之法院进行。
7. 出口法规。「软件」之任何使用、复制与运用皆牵涉到产品及/ 或技术数据,可能受到相关国家或地区出口法规的管制,在出口前可能必须先获得政府相关单位的许可。禁止在违反相关国家或地区之出口法规的情况下直接或间接出口。
8. 第三方受益人。贵用户同意toshiba 之特定「软件」供货商为对贵用户执行本「授权合约」之第三方受益人。
9. 转让。贵用户得连同「手机」转让已安装之「软件」予合法的第三方使用者,惟受让人必须接受并遵守本「授权合约」。
10. 若贵用户为英国之消费者,且「软件」经认定为「商品」,贵用户在准据法下所享有之法律权利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