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选择[自定义功能(c.fn)]。

2 选择自定义功能编号。

3 根据需要更改设置。
按下[▲▼]键选择所需设置(编号),然后按下[set]。
如果要设置其他自定义功能,重复步骤2和3。
在屏幕底部,当前的自定义功能设置显示在各自的自定义功能编号下。
4 退出设置。
按下[menu]按钮返回菜单。
清除全部自定义功能

自定义功能
c.fn i:曝光
1 曝光等级增量
2 光圈优先模式下的闪光同步速度
c.fn ii:图像
3 长时间曝光降噪功能
4 高iso感光度降噪功能
5 自动亮度优化
c.fn iii:自动对焦/驱动
6 自动对焦辅助光闪光
7 实时显示拍摄时自动对焦
8 反光镜预升
c.fn iv:操作/其他
9 快门键/自动曝光锁定按钮
10 拍摄时set按钮的功能
11 开启电源时,液晶监视器的显示状态
12 增加原始校验数据
在实时显示拍摄时,编号加阴影的自定义功能不工作。(不能使用设置。)如果设置了c.fn-7-1/2而您想要使用自动曝光锁,请设定c.fn-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