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 先半按快门按钮聚焦,然后完全按下开始录制。
a 录音
(1) 可以录制的时间b显示在屏幕的右上角,录制经过的时间c显示在屏幕的右下角。
(2) 完全按下快门按钮后,请立即将其释放。如果按住快门按钮,录剥开始时将会有几秒钟不录制声音。
(3) 被摄物体被聚焦时,聚焦指示点亮。
(4) 焦距和变焦被固定为录制开始(第一帧)时的设置。
(5) 此外,本机的内置麦克风能同时录制声音。(不能录制没有声音的动态影像。)

4 完全按下快门按钮停止录制。
如果在录制中途内置内存或记忆卡已满,相机会自动停止录制。
改变画质的设置
将画质设置为[hd]、[wvga]或[vga)时,建议使用包装上标有“10mb/s”或更高速度的高速记忆卡。
1 按[menu/set]。

(1) fps“帧每秒”;指的是1秒内所使用的帧数。
(2) 用“30fps”和“24fps”可以录制更加流畅的动态影像。
(3) 用“10fps”可以录制更长的动态影像,但是画质较差。
(4) 可以通过使用色差分量电缆(dmw-hdc2;可选件),将[hd]作为高画质动态影像在电视上欣赏。有关详情,请参阅“在带有色差分量接口的电视机上回放”。
(5) 由于用[qvga-l]录制的文件大小很小,因此适合发e-mail。
*不能录制到内置内存中。
4 按[menu/set]关闭菜单。
也可以半按快门按钮宋关闭菜单。
1 有关可以录制的时间的信息,请参阅相关信息。
2 显示在屏幕上的可以录制的时间可能不会有规律的下降。
3 根据记忆卡类型的不同,录制动态影像后,记忆卡存取指示可能会显示一会儿。这并非故障。
4 可以连续录制动态影像,最多高达2gb。屏幕上只显示记录高达2gb的最长可以录制的时间。
5 使用本相机录制的动态影像在其他设备上回放时,画质和声音可能变差,也可能无法回放。此外,可能不能正确显示录制信息。
6 由于进行了音质改善,因此使用本机拍摄的动态影像无法在2008年8月之前售出的panasonic数码相机(lumix)上进行回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