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使用之前,用户请注意以下事项:
系統要求:
1 ibm 兼容个人计算机
2 中央处理器:pentium 166 mhz以上处理器
3 操作系统:windows 98 第二版、2000、xp
4 usb(通用串行总线)端口
5 32mb 系统内存或以上(windows 2000,xp建议使用64mb以上)
6 20mb 空闲硬盘空间或以上
7 4倍速光驱或更高
8 声卡(选配)
传输数据:
用户首先需要把usb连接线大的一端插入计算机usb连接口,小的一端插入本机usb插孔内,本机lcd屏幕有图标显示(如下图),及在 “我的电脑”中会新增一个叫做“可移动磁盘”,表示本机已经连接好,可上下传录音文件/资料;(见下图:)用户请留意上下载文件时,不要拔掉usb连接线,以免引起机器损坏。

用鼠标双击“可移动磁盘i ”,用户会看到“record” 文件夹,其中“record” 内包含“music”“voice”共2个录音文件夹(见下图:)

这些文件夹都是本机dvr系统建立的,用户可以对这些文件夹执行删除、拷贝、下载等操作,本机dvr系统下一次进行录音后则会重新建立;文件夹“music”“voice”主要用来放置录音文件;“music”文件夹系统会自动存放mp3音乐录音类型文件,“voice” 文件夹系统会自动存放音频录音及wav音乐录音类型文件。
本机usb接口为高速2.0,在使用时建议连接相应的高速接口;请尽量使用本机配送的通讯线;建议使用的连接线长度尽量短.
停止传输数据后,短按本机【menu】键退出“可移动磁盘”功能,此时已断开连接,进入待机状态,尽管当前机内没有装上电池,即可用usb插口作为电源正常操作本机。